【文匯網訊】呼和浩特第二監獄「10·17」越獄案中犧牲的獄警蘭建國被自治區民政廳正式批准追認為革命烈士。原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張和平等責任人被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975年出生的蘭建國生前擔任呼和浩特第二監獄第二監區副監區長。在越獄案件中,蘭建國與喬海強等4名罪犯展開了殊死搏鬥,身中56刀壯烈犧牲。
10月23日,因在越獄案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張和平被免去領導職務。同時受到停職檢查處分的還有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黨委副書記、政委劉建賓和副監獄長鄧建設、孫玉龍、王維平等人。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調查認為,張和平涉嫌瀆職、玩忽職守罪,決定依法對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對原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副監獄長鄧建設、第二監獄第二監區監區長王軍、副監區長李剛、民警徐福蒙和劉文志,值班門衛錢國軍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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