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央社」報道,台灣高等法院8日發表聲明,合議庭訂於12月11日上午9時30分再傳訊陳水扁開庭,並將於庭中提示機密文件,預計以秘密庭方式審理2小時後,再續行公開準備程序庭。
陳水扁在機要費、龍潭購地、洗錢等案中被控貪污、洗錢,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他提出上訴。
陳水扁於12月4日出庭時,扁律師團主張,機要費有部分款項使用於機密「外交」,為釐清機要費使用情形,要求傳訊與機密「外交」相關的2名證人,並要求合議庭以秘密庭方式審理。
台灣高等法院聲明指出,合議庭訂於11日9時30分在庭中提示機密文件,並先以秘密庭方式審理2小時後,再行公開準備程序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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