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三鹿奶粉事件」餘波未息,陝西一企業5噸三聚氰胺超標奶粉最近又險些流入市場。問題奶粉雖然沒有造成社會危害,也不影響當前乳品行業整體轉暖,但這起個案仍給乳品行業和監管部門再次敲響了食品安全的警鐘。
三聚氰胺超標奶粉「再現」陝西
陝西省金橋乳業公司位於咸陽市涇陽縣,是一家從事鮮奶收購、奶牛養殖、奶粉加工的民營企業,生產的奶粉為每袋25公斤的大包裝奶粉。
9月6日,金橋公司向廣西南寧一家食品添加劑公司發送了10噸大包裝奶粉。這家食品添加劑公司抽樣送檢發現,其中5噸全脂淡奶粉涉嫌三聚氰胺污染,隨後將這批奶粉退回。記者看到的南寧這家食品添加劑公司《檢驗報告》顯示,奶粉抽檢樣品三聚氰胺含量達到每公斤31.1毫克,高於目前執行的乳製品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每公斤2.5毫克。
陝西省質監部門11月中旬對涉嫌問題奶粉進行逐袋抽樣檢驗,其中11個樣品檢出三聚氰胺超標,最高值為每公斤17.1毫克,最低值為每公斤7.2毫克。
陝西省公安、質監、衛生、工商等部門聯合對此案件進行了調查。陝西省公安廳12月10日公佈,公安機關成功破獲金橋公司銷售三聚氰胺超標奶粉案件,涉嫌污染的5噸奶粉全部追回查封,未流入市場造成危害。金橋公司總經理劉平、員工苗文軍和呂小強已被批准逮捕。
另據記者瞭解,目前金橋公司的生產許可證也已被吊銷。
問題奶粉被倒換包裝、套用批次銷售
據陝西省公安機關調查,2008年10月,金橋公司生產的「2008.5.16」批次0.1噸和「2008.9.24」批次5.15噸共210袋全脂淡奶粉,被陝西省質檢所檢出三聚氰胺,涇陽縣質監局即予以封存。
2008年11月,劉平向涇陽縣質監局提出復檢申請,並在抽樣前將自認為合格的產品調換置放在易抽檢部位。2008年11月17日,涇陽縣質監局工作人員會同劉平、苗文軍抽樣後將樣品送西安市質檢所檢驗;11月18日檢驗為合格產品。劉平將上述檢驗結論告知縣質監局,該局簽復予以解封銷售。但劉平知道兩批次奶粉有問題,不敢輕易銷售,一直存在庫房中。
今年9月初,廣西南寧一家食品添加劑公司要求劉平提供5噸全脂淡奶粉和5噸全脂奶粉。9月4日、5日劉平和苗文軍、呂小強利用工人下班後的晚上,將210袋5.25噸問題奶粉,重新包裝成200袋5噸全脂淡奶粉,連同2009年9月生產的未經檢驗的5噸全脂乳粉,一起套用2009年7月生產的4個批次,於9月6日銷往廣西。
據公安機關調查,今年11月下旬,經過對金橋公司養殖小區45個鮮牛奶和51個飼料樣品分兩次抽檢,對涉及農戶的20個羊奶乳頭奶樣品、10個飼料樣品抽檢,均未檢出三聚氰胺。通過調查核實,金橋公司在生鮮奶生產、收購環節未發現人為添加三聚氰胺。
陝西省公安廳副廳長許強說,對於5噸問題奶粉中三聚氰胺的來源和添加過程,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金橋公司從2008年9月19日至2009年11月4日生產銷售的其他批次奶粉,以及現有庫存未銷的276袋奶粉,均未檢出三聚氰胺。
「個案不影響乳品行業整體轉暖」
陝西省公安機關認為,《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劉平作為企業負責人,明知三聚氰胺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質,仍將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通過倒換包裝、套用批次方法予以銷售,其性質十分惡劣。不過,金橋公司所售問題奶粉被及時查扣,未造成實際危害,沒有釀成涉及全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案件性質明確,屬個別企業實施的刑事犯罪行為。
西安市乳業協會秘書長王偉民說:「從目前公安機關調查結果來看,金橋公司奶粉三聚氰胺超標事件是一起個案,出現問題的奶粉是2008年的產品,不影響當前乳品行業整體轉暖的趨勢。但這起個案仍為乳品行業和監管部門再次敲響了食品安全的警鐘。」
2008年9月11日「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後,陝西質監部門推行了乳品企業駐廠監管方式,以確保乳品質量,特別是防範三聚氰胺超標。但涇陽縣質監部門2008年10月發現金橋公司生產的5.25噸奶粉檢出三聚氰胺予以封存後,沒有及時進行處理。企業總經理劉平輕易地通過重新抽樣、「復檢合格」「解封銷售」,為問題奶粉流入市場埋下了隱患。
王偉民認為,在震驚全國的「三鹿奶粉事件」發生一年以後,陝西出現奶粉三聚氰胺超標事件,說明個別乳品企業還沒有深刻汲取教訓。
一些乳品行業人士由此認為,這起案件顯現出乳品監管部門仍然存在漏洞,需要認真分析案件原因,消除管理漏洞,追究相關責任,從而汲取教訓;開展食品安全整頓監管工作,要重視生產銷售的每個環節、每個細節,切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