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河南省新鄭市人民法院日前對鄭州北郊涉黑組織案進行宣判,「黑老大」張治國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4萬元,其他11名涉黑人員也分別被判刑。
31歲的張治國是鄭州市金水區廟李鎮張家村農民。2009年10月12日,新鄭市人民檢察院向同級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張治國等12人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誣告陷害罪,開設賭場罪。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以來,張治國為獲取非法利益,組織兩勞釋放、網上在逃和社會閒散人員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他為首,魏義龍等10多人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骨幹成員固定,人數眾多,利用勢力低價租用土地開展經營,有較強的經濟基礎,為骨幹成員提供住處及經營場所,發放工資、福利。
他們多次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打擊競爭對手、毆打無辜人員。2008年10月,張治國為壟斷鄭州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其非法開設的河南二手車交易市場為依托,組織姚家才、劉振興(另案處理)、魏義龍等人多次竄至新鄭市龍湖鎮河南世貿二手車交易市場散發傳單,威脅、利誘商戶。11月1日和2日,他們再次到河南世貿二手車交易市場毆打商戶,使之全天無法經營,並在民警出警後,到派出所吵鬧,干擾正常辦案,造成惡劣影響。
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治國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4萬元;另有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8個月至15年的有期徒刑,個別被告還被判處2000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