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2月18日,湖南湘鄉校園踩踏事件2名直接責任人葉繼志和彭和良,被湘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
12月7日21時10分許,發生在湖南省湘鄉市育才中學的校園踩踏事故造成8人死亡、26人受傷的嚴重後果。事故發生後,當地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積極參與了事故的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在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捕葉繼志、彭和良等犯罪嫌疑人後,湘鄉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育才中學學生人數嚴重超編,教學樓樓梯間寬度所能疏散的人數上限遠遠低於該校學生人數,且樓梯間無照明設施,存在安全隱患。而犯罪嫌疑人葉繼志、彭和良二人明知育才中學教學設施有危險,特別是雨天事發樓梯間將更加擁堵,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卻未採取相應措施保證學生安全上下樓,也沒有及時向上級教育部門報告該安全隱患,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8條之規定,故對其二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來源:湖南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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