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援引共同社報道,日本宮城縣警方10日表示,東日本大地震發生後3個月內在該縣沿岸撿到的現金高達12.4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億元),其中9.46億日元已歸還失主。
日本宮城縣警會計科表示,沿岸9個警署收到了1.98萬件被撿到的失物,其中約4900件已歸還原主。
宮城縣警方5月在會計科內成立了專門負責歸還失物的組織,向各警署派出了人員。
依據日本《遺失物法》,警署發佈公告後3個月內無人認領,失物將歸撿到的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