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欣天津6月16日電】16日,記者從天津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天津在全國率先實現區縣一級行政審批的統一規範,標誌著天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走在全國前列。
據介紹,2010年天津市級年辦件量是28萬件,區縣年辦件量127萬件,市級占18%,區縣占82%。該區縣行政審批制度的建立,使得區縣政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由平均每個區縣344項減少到236項;平均申請材料件數由7.7件減少到5.6件;平均承諾辦結時限由8.3天減少到6.6天,審批效率提高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