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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本山認為使用卡通頭像也屬於侵犯肖像權。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昨日,趙本山告網站侵犯肖像權一案終審宣判。一中院終審判決海南天涯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天涯」)賠償趙本山12萬元。
「您有才」、「咱不差錢」……2009年12月,天涯社區網站出現帶有趙本山卡通肖像的flash廣告,推廣天涯、谷歌推出的「天涯問答」,並配有上述旁白。
趙本山認為,雖然頭像經過卡通化,但配合旁白,普通人很容易認出他。他以海南天涯公司、谷歌公司的上述行為侵犯其肖像權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405萬元。
海澱法院一審判決天涯公司停止侵權,在天涯社區網站主頁上登載致歉聲明,並賠償趙本山12萬元。
一審宣判後,天涯公司上訴,並提交了一份趙本山的模仿者頁面打印件,證明其使用的卡通形象非趙本山本人,是一個東北農民。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對於飾演非特型角色的演員劇照或者小品劇照,該藝術形象與演員的本身形象有密不可分性,並符合公民肖像獨特的基本特徵,應當受法律保護。
這意味著,法院認為本案中趙本山對於其在小品《策劃》《不差錢》中所飾角色享有肖像權,最終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