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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村委換屆爆賄選醜聞


http://www.wenweipo.com   [2011-06-23]

【本報湖南記者23日電】郴州市北湖區萬華巖鎮大樹下村,距離郴州市只有不到1小時車程,屬於郴州比較富裕的村鎮。在剛剛結束的村委換屆中,這裡卻出現了公開賄選的情況,當地村民對此極為憤慨,村民李軍(化名)告訴記者:「這在村裡已經成為了公開的秘密,由於害怕打擊報復絕大多數村民都是敢怒不敢言。」

大樹下村有村民900多人,共分為13個組,5月初村裡開始了新一屆的村委換屆選舉,選舉村主任、村秘書和村婦女主任三名村幹部,李軍也是選舉候選人之一。據他介紹,5月6日,村裡進行了第一輪海選,村民們可以在選票上自由填寫自己心目中的村委幹部,最終包括李軍在內的得票最高的5人進入了5月18號的終選。而就在從海選到終選的短短2周時間內卻發生了令李軍難以相信的買賣選票情況。

親友反水初露賄選疑雲

李軍告訴記者,海選過後他像其他候選人一樣開始了忙碌的「拉票」工作,他號召了所有村內熟悉的朋友親戚去說服村民們投自己一票,為此他也會請村民們吃吃飯、喝喝茶,沒過多久就初見成效。李軍稱據他當時粗略統計,不到一周時間答應投票給他的村民已經有500多人,當選應該不成問題。但隨後李軍的弟弟李安(化名)得到的一個消息,卻讓他對這次選舉產生了懷疑。

李安告訴記者,5月12日,他打電話給同村好友謝萬芽,希望他能夠投自己哥哥的票,不想謝萬芽卻在電話中告知李安,其他候選人正在出錢買選票。李安找出了這通電話的錄音記錄,播放給記者聽。從錄音中記者聽到,這名自稱謝萬芽的人表示他正在幫某位候選人進行拉票,而拉票的方式就是直接用錢購買選票。謝萬芽說,他正在統計選票,有多少張票,候選人就把相應的「票錢」放在他這裡,等選上之後再按實際投票數發錢。謝萬芽還在電話中建議李安也採取買票的手段,還特意提醒不能透露風聲,不然其他人會加價。

在剛得知這個消息之後,李軍也動心了,他半信半疑的把買票的想法告訴了自己的父親,結果被父親嚴厲的訓斥了一番。李軍告訴記者,他的父親是位老黨員,不相信會有買賣選票的情況,並奉勸他不能做這種事,最後自己還是聽從了父親的話。

5月18號,村委會換屆正式選舉,李軍還是落選了,他的最終票數也比之前自己估計的少了200多票。事後,李軍找到了許多本來答應投他票卻最終反悔的人,從他們那裡李軍得知這次村委會換屆確實有買賣選票的情況出現。李軍告訴記者,他後來也明白了自己請客吃飯喝茶的行為屬於違規,但畢竟他只是希望借此與村民拉近感情,卻從來沒有想到會有人赤裸裸的拿錢購買選票。

公然買票落榜之人當選

為了進一步瞭解實情,記者來到了大樹下村。步入村莊就發現,這裡正在大興土木,新107國道和夏蓉高速都將從村裡經過,據村民介紹這裡還有中國五礦的一個分公司,可見大樹下村的發展前景廣闊。

在大樹下村三組,記者見到了村民陳新楚,他是本屆村委會選舉委員會的成員之一,負責記票工作。當記者詢問是否存在買賣選票情況時,陳新楚雖然表示自己並不知情,卻也對這次選舉提出了質疑。陳新楚說,在計票的時候他發現,許多人都把選票上原有的候選人名字劃掉寫上了「黃細英」的名字,最終黃細英以500多票當選了這一屆的村婦女主任。他表示,按照規定,村民完全有權利劃掉選票上的候選人選取自己心目中的人選,但是黃細英在第一輪海選時是因為票數不夠才未能上候選人名單的,最終卻能高票當選,這很奇怪。

隨後記者走訪了許多村民,大家對是否存在買賣選票一事都表示不知情,但村民對上一屆村委幹部和這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卻都頗有微詞。在四組的陳久明家,陳久明夫婦對於此次當選的幾位村幹部表示出強烈的反感。陳久明說,這次換屆當選的新村委幹部中,村主任王建安、村秘書朱義堂仍是上屆老村委,只有婦女主任黃細英是新任的。他告訴記者,王建安、朱義堂還是上一屆村委會成員時曾公佈村內資金還有400多萬,到這一次換屆選舉前公佈的賬目卻只有90多萬了,他們至今都沒有公佈賬目明細,300多萬的資金去向至今不明。當記者詢問明知道上屆村委賬目有問題為何還要選他們時,陳久明的妻子意味深長的說:「這我們就不好說了,總之政府是好政府,政策也是好政策,可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啊。」當記者希望進一步瞭解詳情時,陳久明夫婦卻不願再透露。

當記者仍在村內瞭解情況時,忽然四組村民楊波(化名)聯繫到記者,表示有情況向記者反映,希望能去他家一趟。在一棟殘破民房的2樓,記者見到了楊波,他告訴記者自己直接參與了買賣選票。楊波說,海選過後的一天,他走在從石蓋塘陣回家的路上,黃細英的丈夫王四堂開車找到他,希望他在選舉時支持黃細英。王四堂跟楊波說,只要楊波支持自己老婆,就會付給他工資,同時還要楊波去動員其他村民,只要支持自己老婆的都會支付工資,50塊錢一個人。楊波表示,自己跟王四堂從小玩到大,沒有多想就決定幫這個忙。隨後他找到自己熟悉的親戚朋友,要他們把選票投給黃細英,並告訴他們在選票上將其他人的名字劃掉寫上黃細英即可。之後便從王四堂手上領取了1000多塊錢,按一人50元分發給了這些村民,而他也收了王四堂的100塊錢將自己和妻子的兩票投給了黃細英。記者問楊波為什麼決定把這些告訴記者時,他表示其實事後他也有過擔心,不過直到記者來村裡採訪他才意識到情況的嚴重,「以前我根本不知道這樣是不對的,更不知道會犯法,從來沒有人告訴過我,村裡也沒有宣傳過。」

楊波所說的情況隨後得到了另一位村民的證實,同在四組的村民楊勇(化名)告訴記者,村委會選舉終選的那兩天他並不在家,等他回來選舉已經結束了,他的選票是母親幫他投的。當他回到家,便得知母親把家裡的5張選票全賣給了黃細英,賣了250塊錢。楊勇還告訴記者,這位新當選的村婦女主任黃細英,其實是上任村支書袁慧藩的小舅子的老婆。

國家法律法規嚴懲賄選

村委會換屆選舉是我國村民自治這一基層民主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是農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國家也相繼出台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來保障這一制度的正常運行。

2010年10月28日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村民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有關機關應當負責調查並依法處理。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當選的,其當選無效。」

近年來對於村委選舉中出現的賄選問題,相關部門向來是嚴肅查處、絕不姑息。2009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阿魯科爾沁旗天山鎮河東村村委會換屆選舉,一心想連任村委主任的熊振華竟將本村的荒山違規承包他人,用所得33萬元承包費請客送禮揮霍一空,卻最終也未競選上村委主任。後來,由於村民們舉報,熊振華被立案偵查。2010年2月9日,熊振華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

大樹下村新一屆村委換屆已經過去近一個月了,3位新當選的村委幹部也已經接到鎮上的正式任命,走馬上任。在大樹下村村委辦公室,記者見到了新一屆的村支書陳景龍,他告訴記者在這次村委換屆中,一切工作都是合法合規進行的。當記者提出有人反映存在賄選情況時,陳景龍表示候選人和選民之間存在違規違法的行為他並不知情,如果有確實的證據他們一定會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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