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教育部近日發出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未經教育部備案、分送和未向社會公佈的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教育部提出8項措施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關於加強招生計劃管理方面,要求未經教育部備案、分送和未向社會公佈的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高校調整計劃的使用要按照「集體議事、公開透明」的原則。
通知還要求高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必須採用郵政專遞等給據郵件方式寄送,不得採用平信或代領方式遞送,保證錄取通知書準確送達已錄取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