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援引台灣《中國時報》報道,發生在2010年9月的新北市新莊逆子殺父案,男子陳昱安因對父母積怨多時,加上被父親趕出門,於是參考電影殺人手法,揮下百餘刀砍死父親。板橋地方法院審結,認為陳昱安預謀殺人,手段凶殘、泯滅天良,28日判陳昱安死刑。
據報道,陳昱安和父母住在新莊市一處公寓,父親是紡織廠守衛,兩名弟弟在外工作。陳昱安長期失業,陳昱安的父親不時斥責要他去工作,陳昱安因而心生不滿,認為父親偏心弟弟,多次和雙親起衝突,還放狠話「大不了分財產走人。」 陳昱安的父親氣得將他逐出家門。
2010年9月,陳昱安趁值夜班的父親出門上班時,埋伏家門口,一見父親踏出家門,便持預藏的生魚片刀、菜刀,狂砍父親臉部、頸部與身體。生魚片刀砍到刀柄斷裂,竟換成菜刀繼續猛砍,導致陳昱安的父親肚破腸流當場斃命。
檢警事後在陳昱安的房間發現一本死亡筆記簿,內容記載韓國影星張東健主演的電影《朋友》內的殺人手法,「刺中後,把刀旋轉…時時刻刻要他感受刀子的存在…」,與他弒父手法如出一轍。
陳昱安提出精神分裂症診斷紀錄,與身心障礙手冊,企圖換取減刑;但陳昱安的母親證稱,這些都是兒子當年為逃避兵役所為。法院精神鑒定也發現陳昱安對案發過程記憶清楚,可見當時意識狀態清晰,法官認為這一切與殺父行為沒有關聯。
法官審結認為陳昱安的殺父行為,計劃縝密、泯滅天良,很難有矯正的可能,因此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