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蘇榕蓉福州4日電】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關於加快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鼓勵保險創新」等10條措施支持台灣農民在閩創業發展。
其中重點提出,在融資服務方面,支持台灣金融機構組建以服務創業園為主要目標的村鎮銀行,鼓勵和支持商業銀行為創業園內台資農業企業和台灣農民個體工商戶試點開辦土地經營權和茶果樹抵押貸款等服務。在用地優惠方面,園區內直接從事或服務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可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據瞭解,福建現已有漳州漳浦、漳平永福、莆田仙遊、三明清流、福州福清、泉州惠安等6個國家級台農創業園,數量居全國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