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申超 尹文娟8日電】6月30日15點30分,曾就讀於鄭州市勵德雙語學校(原四十七中分校)的兩名少年,擅自闖入該校,對初一(三)班的朱凱琳進行毒打,致使其額頭縫了8針。事發後,學校不但沒有及時通知家長,還遲遲不予報警!如今此事已過去7天,朱凱琳的醫藥費卻無人承擔。
事件 校內遭毒打
據悉,鄭州市勵德雙語學校採取的是封閉式管理,學生每週回家一次。
6月30日15點30分,正是該校課外活動時間,兩名少年闖進初一(三)班,對朱凱琳拳打腳踢。「其中一個人用腳使勁踹朱凱琳的後背,致使他站立不穩撞到旁邊的柱子上,右眼上方的額頭劃出長約5.3公分的傷口。」朱凱琳的父親說。
朱父還告訴記者,打朱凱琳的兩個孩子,一個姓彭,一個姓張,都是14歲,也曾是鄭州市勵德雙語學校的學生(打架前就被學校開除了)。「前段時間,這倆孩子曾來過學校,還威脅過朱凱琳,朱凱琳也告訴老師了,卻沒引起學校的重視!」
據瞭解,打架事件持續了十幾分鐘,學校的領導和老師非但沒及時報警,也沒對打人者進行控制。事發後,學校一個姓魏的老師,僅帶朱凱琳到河南省煤炭總醫院進行了傷口縫合。
讓朱父一直不能釋懷的是,出事後學校到晚上20時才通知家長,也沒給孩子做微創手術,把傷疤降到最小。「由於傷口在孩子的面部,處理的不好,去疤要花費不少費用,而且會給孩子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負擔,直接影響以後的生活,如參軍、招飛和就業。」
質疑 學校無責任
事發第二天,學校在朱凱琳父親的一再要求下才報案。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朱凱琳進行了傷情鑒定。因為肇事者都是14歲,還不夠刑事處罰年齡,傷情鑒定出來之前,公安機關對打人者也不能採取任何措施!
朱父說,事發後,他曾找過彭某和張某的家長,他們不但不提賠償的事,其中一個還說:「我們也管不了,不行你叫公安局把他抓進去。」學校校長陳鳳山也一直推卸責任:「公安局已經介入了,該起訴起訴,和學校沒任何關係了。」朱凱琳的班主任、該校政教處程主任,報案後,也一直避而不見,電話也打不通了!
5日上午,記者到鄭州市勵德雙語學校採訪了該校校長陳鳳山。陳校長說,此事已移交派出所了,應該由公安、司法部門來管,媒體無權過問。
記者問:「為什麼沒有及時報警?」
陳校長說:「當時不報警,是想內部解決。解決不了,才走法律程序。」
律師 學校未盡職責 應承擔相應責任
對此,河南譯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段軍創認為,鄭州市勵德雙語學校作為教育機構,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特別是作為封閉式管理學校,有義務禁止社會閒雜人等進入校園,保證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此次打架事件的發生,說明該校管理體制上存在問題,校方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針對此事,本報將繼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