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解詠荃 鄭州8日電】近日,河南省新密市15歲男孩小強遭到29歲男子李某性侵犯,由於刑法中缺乏對男性保護相關規定,施暴男子最初僅獲「行政拘留15天」作為處罰,但經過補充調查之後,警方最終決定以「非法拘禁罪」重新對案件進行定性。
一個月前,小強和兩個同學在新密市一廣場附近玩耍,在如廁時被李某用匕首威逼上了一輛紅色轎車。上車後,李某沒收了小強的手機,然後一路將車開到了附近的山中僻靜處,強迫小強脫光衣服,對其進行侵犯前後長達5個小時,直到凌晨時才把小強送回去,下車時還威脅他不准回頭看,待其走遠後才駕車飛奔而去,小強偷偷記下了車牌。
回去後,小強就把事情告訴了家人,家人很快報了案。不久,李某就被警方控制,他對侵犯小強一事供認不諱,但是隨後該如何對其進行處治卻遇到尷尬,因為刑法中強姦的確定範圍僅限於「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對男性遭到同性侵犯沒有規定。最後,警方只得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44條以「猥褻他人」為名對李某實施15天行政拘留的處罰。
這樣的處罰結果讓小強家人感到十分失望。自從小強遭侵之後,就一直躲在房間裡用毯子裹著身體,從來不出門,也極少說話,並產生過「出家當和尚」的念頭。兩名心理專家曾試圖對其進行心理疏導,但小強一直沒能開口講話,疏導效果不佳,他們只好放棄。
此事經媒體披露後,引來法律界人士關注。鄭州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組成律師團,為小強提供法律援助,一些網友也在網絡上進行聲援。
據新密公安局新聞科負責人魏巍稱,該局已經成立了針對此案的調查組,目前該案已由治安案件轉為刑事案件,施暴者李某已被當地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進行刑事拘留。下一步,警方將會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補充偵查,然後申請檢察院進行批捕並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