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長江日報7月10日報道,記者昨日從湖北省檢察院獲悉,自2009年7月,中央決定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以來,我省檢察機關將目光對準市政、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等行業,嚴查工程建設領域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犯罪,共立案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774件852人,其中大要案622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8億余元。
據介紹,結合近年來我省500餘個重點工程項目資金分佈情況以及辦案經驗,省檢察院編製「反貪賄手冊」,指導基層檢察院發現線索、拓寬案源。
「手冊」總結出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4個顯著特點、5條發案規律,還詳細解剖貪污賄賂易發多發的8個環節:建設開發用地的獲取環節、工程項目的審批規劃環節、征地拆遷環節、招投標環節、工程施工環節、材料設備採購環節、項目預結算及工程款撥付環節、工程質量驗收環節。
今年一季度,荊州市江陵縣檢察院按照手冊指引,根據群眾舉報,查明郝穴鎮某村主要幹部貪污、挪用農民土地補償款的重大犯罪事實,依法將挪用土地補償款900萬元的村支書、村財經主任批捕,將夥同他人虛報修路工程款的村主任予以立案,有效改善該縣招商投資環境。
武漢市礄口區檢察院按圖索驥,從容易發生窩串案的城中村拆遷改造領域入手,一舉突破該區長豐街工委書記許某夥同長豐村黨支部書記杜某、村主任黃某、會計王某受賄110餘萬元系列窩案,並深挖出該區建設局局長朱某受賄37萬元要案。今年以來,該院在職務犯罪領域共立案7件16人,均為大要案。
據悉,2009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還查辦武漢大學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原黨委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受賄案、湖北師範學院原黨委書記丁傑受賄案、十堰市原副市長王華滔受賄案、麻城市原市委書記鄧新生受賄案、武漢市新湖村原支部書記姚漢雲貪污征地拆遷補償款500萬元案等一批大要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