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葉臻瑜福州27日電】福建警方日前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與江西、浙江、安徽、雲南、廣西、貴州等6省警方密切協作,先後進行了三次集中抓捕、解救被拐兒童行動。截止7月26日晚,「2011•2•21」特大拐賣兒童團伙案福建區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02名,解救被拐兒童31名,摧毀兩個特大拐賣兒童犯罪團伙。
福建省公安廳27日公佈消息顯示,福建警方於7月20日0時展開首次集中抓捕、解救行動,成功抓獲鄭某(男,48歲,福建省永春縣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查明鄭某夥同他人從雲南、廣西、貴州等省區拐賣30多名兒童到福建泉州、三明等地販賣,並解救6名被拐兒童。
三次抓捕力破拐賣兒童犯罪
經進一步偵查,7月22日,福建公安廳與江西、浙江、安徽、雲南等省警方密切配合,再次組織泉州、漳州、三明、龍巖4地警力,進行二次抓捕。該行動成功抓獲楊某(男,18歲,雲南省廣南縣人)等66名犯罪嫌疑人,解救13名被拐兒童。隨後,7月24日實施第三次集中抓捕、解救行動,抓獲丘某(男,36歲,福建省長汀縣人)等32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兒童12名。至此「2011•2•21」特大拐賣兒童案福建展區成功高破。
目前,被解救的被拐兒童已進行DNA檢驗比對和認親工作。7月25日上午,首批被解救兒童中被拐多年的周某(男,7歲,在永春縣湖洋鎮被解救),終於回到了親生父母身邊。據瞭解,今年2月,內地警方發現一個涉及14個省區的特大拐賣兒童團伙案後,以「2011•2•21」為代號,由公安部親自掛牌督辦此案。
據介紹,自2009年4月公安部部署打拐專項行動以來,福建共破獲拐賣婦女兒童案件7111起,打掉373個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團伙,刑事拘留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嫌疑人3111人,解救被拐賣兒童2319人、婦女838人。2010年,福建打拐綜合績效位居全國各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