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肖郎平 實習記者 王悅 東莞29日電】東莞一宗超億元假鈔案7月26日一審宣判,主犯肖桂宏被判死刑,另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入獄一年十個月至死緩不等。該團伙共製造假鈔1.67億元,其中5600萬元流入社會。
手袋廠變身假鈔廠
該假幣團伙形成於2009年7月,成員主要由老鄉構成。他們租下東莞寮步鎮一家手袋廠廠房作為制假窩點,肖桂宏等人招募多名印刷工印製假幣。同年9月3日,肖桂宏等人在寮步鎮廠房窩點成功偽造出一批100元面額假幣,總面值5600萬元,以180萬元售出。第二批約1.1億假幣出爐後,該窩點東窗事發被警方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