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新華網報道,故宮博物院官方網站3日發佈消息稱,根據有關規定,故宮博物院對造成宋代哥窯瓷器損壞事件責任人作出處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該部門主要負責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對於這樣的處理,網民普遍表示不滿,認為處理過輕。為此,記者3日下午致電故宮博物院副院長陳麗華,瞭解故宮博物院對事故處理依據。陳麗華副院長表示,此處理依據故宮博物院《藏品管理規定》第10章「獎勵與懲罰」之第86條。
記者試圖進一步瞭解該條文具體內容,故宮有關方面表示,此為故宮博物院內部管理規定,不便對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