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實習記者郎艷林貴陽4日電】8月3日,貴州省委向社會公開發佈了《「四要十不准」規定》,要求全省機關領導幹部、廣大公務員要嚴格遵守,凡違反規定輕捷嚴重者或將被辭退。
省委作風建設年活動辦公室今日(3日)發佈的「四要」分別為:1、要遵守工作紀律,切實執行各項規章制度;2、要抓好工作落實,忠於職守、勤奮敬業;3、要提高服務水平,秉公辦事、務實清廉;4、要端正會紀會風,維護會議秩序、提升會議質量。
「十不准」為:1、不准無故遲到、早退和擅自脫離崗位;2、不准在上班期間上網聊天、玩遊戲、炒股票、外出逛街購物、打麻將和到休閒娛樂場所活動;3、不准在工作日午間、執行公務和值班期間飲酒,借調研之名到下級或其他單位吃喝、消遣;4、不准拒不執行組織規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5、不准辦事拖拉、不講效率,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平時不抓緊、忙時亂應付;6、不准拒不履行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對服務對像和前來辦事的人員不管不問、不理不睬,態度冷漠生硬、傲慢無禮、言語不文明、作風粗暴;7、不准以工作正忙、還有要事等為由,拒絕前來辦事的人員合理、正當的服務要求,或故意刁難、設置障礙、吃拿卡要、以權謀私;8、不准召開主題不清、拖沓冗長、不解決實際問題的會議,會前不精心準備、在會上做不著邊際的發言;9、不准隨意派人代會、無故缺席或遲到、早退;10、不准在會場隨意走動、交頭接耳、大聲喧嘩、打瞌睡、隨意打電話和讓手機亂叫亂響。
「在制定規定之前,收集了2000多個機關、個人對公務員作風的意見」,「四要十不准」具體行為針對的都是影響黨政機關形象,基層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貴州省要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黨委(黨組)要把帶頭執行「四要十不准」規定,作為對幹部進行考核和選拔任用的一個重要依據,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不得參與當年單位組織的評先評優,不得評為「稱職」以上等次。
貴州省內將組織督導組、信息員、暗訪組,對機關單位執行「四要十不准」的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堅持定期不定期檢查。凡暗訪查實違反規定者,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和機關單位黨委(黨組),視行為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對違反者給予口頭告誡、書面告誡、通報批評、停職檢查、調離工作崗位、免職、辭退等處理。構成違紀的,要嚴格按規定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同時,貴州全省也將把「四要十不准」執行情況作為各部門各單位年度目標考核和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
此外,貴州省各相關單位還將每月28日前上報「四要十不准」執行情況,由省委作風建設年活動辦公室每月通報,並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