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余麗齡東莞4日電】石龍是全市首個創建法治試點鎮、首個社會工作試點鎮。2009年初,石龍在全市率先試點「社區法官」制度,不僅在全鎮各村(社區)設立了法官助理,村(社區)的人民調解幹部參加培養成為「社區法官助理」。
第一批培養的「社區法官助理」於去年12月正式上崗,他們在自己的崗位上為石龍的和諧建設守護第一道防線。截至今年上半年,這10名「社區法官助理」共參與調解的案件數為75宗,成功調解56宗,咨詢案件18宗。「社區法官助理」成了群眾信賴的傾訴對象,他們不僅有效地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減輕了當事人和法院的負擔,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也為「社區法官」制度在全市乃至全國的推廣提供了可資借鑒的寶貴經驗。
在「社區法官工作室」,「社區法官助理」憑借各自所熟悉的村(社區)的社情及生活特點,與群眾交流瞭解民意,發現矛盾糾紛提前介入調處,協助社區法官指導人民調解,實現訴調對接,開展巡迴辦案,快速化解了矛盾糾紛,減輕當事人上訴累的同時也減輕了法院工作負擔,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為建設和諧幸福石龍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同時,我鎮作為試點鎮,「社區法官」制度取得的成效不僅標誌試點的成功,也為該項制度在全市乃至全國推廣提供了可取的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