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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榕江建「民歌法庭」以歌解紛


http://www.wenweipo.com   [2011-08-11]

【本報記者實習記者郎艷林通訊員黃秀福榕江11日電】貴州省榕江縣人民法院寨蒿法庭於去年2月率先建立了「民歌法庭」,以「民歌+法律」的模式,調解本地婚姻、贍養、扶養等案件糾紛。

一年以來,榕江縣運用民歌調和類似婚姻家庭案件16起,調撤率達100%。

一歌解家愁

「夫妻配偶本緣分,天作之合成家庭。有天有地日月轉,天賜良緣配成婚。……」一曲悠遠的侗族琵琶歌在「民歌法庭」盪開,讓一對姻緣糾紛當事人異常揪心,被告妻子泣不成聲,原告丈夫低頭沉思。丈夫突然衝過去將妻子抱入懷中,說我們回家吧,這婚不離了。

丈夫石某和妻子吳某是貴州省侗族琵琶之鄉榕江縣寨蒿鎮色邊村人,夫妻倆原本恩愛,共同度過了二十多載春秋,去年因夫妻口角、賭氣,丈夫起訴妻子要求離婚。榕江縣人民法院寨蒿法庭決定先行用他們建立的「民歌法庭」調解。於是,就出現了上述一幕情景。

侗歌之鄉以歌輔法

榕江縣是世界非物文化遺產侗族大歌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侗族琵琶歌之鄉,是侗苗等原生態民族文化富集地,編唱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民間山歌成為榕江自古以來的生活習俗和侗鄉不可或缺的精神生活。

自去年2月以來,榕江縣法院在寨蒿法庭加冠一個名字——「民歌法庭」,以「民歌+法律」的模式,以「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調解本地婚姻、贍養、扶養等案件糾紛。聘請了19名民歌調解員協助法官調解上述案件糾紛,其中7名來自民間。老歌師吳家興還被文化部命名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侗族琵琶歌代表性傳承人」。

榕江縣委書記白躍軍說,「我們要用我們優秀的、有感染力的民族文化來為創新農村社會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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