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穎長沙24日電】綜合當地媒體消息,湖南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3日對衡陽「天上人間」涉黑案34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2人被判處死緩;另32名被告被判2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為該團伙充當「保護傘」的衡陽市石鼓公安分局原副局長陳小平、禁毒大隊原大隊長賀航國分別被判有期徒刑5年及1年8個月。
據衡陽市人民檢察院查明,被告人尹健於2002年參股衡陽市天上人間飲食娛樂有限公司。2004年5月,尹健開始獨自經營該公司,並於同年10月重新裝修後開業,將天上人間公司變成以從事容留吸毒、組織賣淫、聚眾賭博為主的場所。為了達到逃避打擊的目的,以被告人尹健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拉攏時任衡陽市石鼓公安分局副局長陳小平和時任石鼓公安分局禁毒大隊大隊長賀航國,多次對其行賄。
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組織賣淫罪、嫖宿幼女罪、賭博罪、行賄罪九項罪名一審判處被告人尹健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52000元;以受賄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石鼓公安分局原副局長陳小平有期徒刑5年,石鼓公安分局禁毒大隊原大隊長賀航國有期徒刑1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