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證監會8月24日展開《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的修訂建議諮詢,公眾可在9月26日或之前提出意見。
修訂建議是經諮詢收購委員會的意見後提出的,修訂範疇包括物業估值規定,使有關規定只適用於相關人士的交易,或只適用於涉及須獲股東批准的特別交易的收購建議。
修訂建議亦表明財務顧問、配售代理人和取得投票權的人,須負責確認獲配售人的獨立性。
收購建議償付代價的時限將由10天改為7個營業日,讓股份登記處和接收代理人有一段較易控制的時間處理付款事宜,而不致損害接納收購建議的股東的利益。
證監會署理行政總裁張灼華表示,有關建議可促進市場運作,並有助業界披露更精要和相關的資料。釐清市場從業員的責任亦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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