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引述台灣「今日新聞網」報道,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涉嫌貪污公務機要費一案,在26日大逆轉。台灣高院更一審認為,阿扁的公務費屬於「因公支出」,因此在貪污部分,將扁、珍夫婦倆改判無罪,此判決讓國民黨「立委」邱毅痛批,想要槍斃更一審的三位法官。
邱毅是在26日晚間的《2100全民開講》質疑法官的判決,他指出機密涉外本就有專屬的支出科目,很明顯不可使用公務機要費,況且為何從一審、二審到更一審,次次判決都不同;他怒指更一審的三位法官會遺臭萬年,更表示,如果自己有權力,將把這三個法官槍斃。
在26日的判決中,扁、珍之所以會在公務機要費貪污案被判無罪,是因為法官認為,陳水扁將公務機要費1.3億多元(新台幣,下同)全用於機密涉外及犒賞饋贈,比檢方起訴扁貪污的1.04億多元還多,認定陳水扁將公務費因行使職權全數支用完畢,既然認定扁將公務機要費因公支出,也就沒必要再論述公務費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