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實習記者李倩內蒙古26日電】近日,內蒙古原黨委副秘書長白志明因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以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罪名被赤峰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2001年8月至2008年底,白志明在擔任錫林郭勒盟行署副盟長、盟委副書記、內蒙古扶貧辦副主任和內蒙古黨委副秘書長等職務期間,共有價值人民幣1023.5萬多元、美元2萬元,歐元1萬元的資產為非法所得,同時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價值人民幣502萬元,另有價值人民幣744.8萬多元的財產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且本人無法說明來源。經偵查機關查實,白志明還有違反槍支、彈藥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該案已由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