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實習記者虎靜29綜合報道】近日,記者瞭解到,從9月1日起,貴州省將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新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地區930元;二類地區830元;三類地區740元。
貴州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是繼2010年10月後的再次調整。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830元增加到93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8元調整為10元;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730元增加到830元;三類地區從每月650元增加到740元。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二類地區從每小時7元增加到9元;三類地區從每小時6元增加到8元。
據記者瞭解,此次最低工資調整,還明確了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含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同時還明確了適用範圍為貴州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據悉,為加強監督和落實最低工資標準,貴州將加強對最低工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責令其限期改正並依法予以處理,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