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央行:個人不良信用信息超五年應刪除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9-03]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國證券報報道,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杜金富2日在人民網在線訪談時表示,個人信用信息中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五年,超過五年,應予以刪除。他還表示,將爭取《徵信管理條例》早日出台。

杜金富介紹,信用信息的主要內容是關於信貸交易的信息。個人信用信息的搜集範圍會隨著信用環境的優化越來越大。搜集的信息,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貸款逾期,以及其他的一些信息,如欠稅、欠費等,是主要的負面信息。

關於不良信息的刪除時間,7月國務院法制辦就《徵信管理條例》第二次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其中,信用卡未按期還款等「不良記錄」的保存期限,條例規定為5年,超過5年的徵信機構就應該予以刪除。杜金富表示,目前人民銀行配合國務院法制部門,辦好意見的整理和匯總工作,爭取《徵信管理條例》早日出台。這項規定將為有違約記錄的人提供一個信用修復的機會。

      責任編輯:張斐
陳光標個唱 聽完全場領一頭豬      [2011-09-26]
網友稱《新聞聯播》字幕有誤      [2011-09-26]
人民日報再談中美物價對比      [2011-09-26]
今年11起強拆傷亡案問責57人      [2011-09-26]
洛陽性奴案主犯被停職開除黨籍      [2011-09-26]
京城第一貪閆永喜全盤否認貪污      [2011-09-26]
雲南楚雄吸毒州長有多名情人 狂熱追求政績工程      [2011-09-26]
兩岸三地青少年危機干預研討會在穗舉行      [2011-09-26]
奔馳司機擺地攤兜售假名牌      [2011-09-26]
戴秉國:堅定不移走和平之路      [201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