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實習記者虎靜15日電】昨日,張藝謀導演的電影《千里走單騎》被訴侵權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法院認為安順地戲是劇種,不是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同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原告安順市文化局起訴稱,電影《千里走單騎》在拍攝時,安順市詹家屯的八位地戲演員應被告的邀請前往麗江,表演了「安順地戲」傳統劇目中的《戰潼關》和《千里走單騎》。這些表演被剪輯到《千里走單騎》影片中。但是影片卻稱之為「雲南面具戲」。電影《千里走單騎》的製作人、出品人及導演張藝謀,將特殊地域性、表現唯一性的安順地戲誤導成雲南面具戲,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權。
2011年5月24日,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認為涉案影片《千里走單騎》使用「安順地戲」進行一定程度創作虛構,並不違反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因此駁回了安順市文體廣局的勝訴請求,安順市文體廣局不服一審判決,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昨日,結果審理,法院認為安順地戲是劇種,不是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同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