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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頒質量獎 獲獎企業可得百萬元


http://www.wenweipo.com   [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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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實施辦法》新聞會現場。

【本報記者王岳 吳明蔚蘭州9月30日電】省質監局副局長張矛於新聞會表示,《甘肅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實施辦法》於9月5日正式印發並實施,根據《辦法》規定,每年的獲獎企業和組織名額不會超過3個,並分別給予100萬元的經濟獎勵,獎勵經費將列入每年度該省財政預算內。

據悉,該《辦法》共23條,將分別對實施該省省政府質量獎的總體要求、組織管理、申報條件、評審程序、獎勵及監督管理進行詳細規範。納入此次評選範圍的企業和組織主要包括工業、工程建築、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旅遊等行業的國有、股份制、集體、私營和中外合資及獨資企業。

這項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首先由企業或組織自願申報。評審標準是依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國家標準,這也是國際上通用的國家質量獎評審標準。另外,該《辦法》對申報條件作出了規定,設置了申報、推薦、審查、資料評審、現場評審、綜合評價、審定公示、批准公告等8個評審程序,並明確了監督管理要求和獲獎單位的退出機制。評審工作不向被評審單位收取任何費用。工作經費由該省省級財政專項撥付。

據瞭解,該《辦法》是經甘肅省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並以該省省人民政府甘政發〔2011〕99號文印發的。27日,該省省長劉偉平就該省推進質量振興工作作了安排並專題研究成立了該省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對《甘肅省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實施細則》進行了討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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