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蕊 朱娟 實習生陳聯豪州10月1日電】9月30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該省最低工資調整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800元、700元、600元分別調整為1080元、950元、8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9元、7.9元、6.8元分別調整為10.2元、8.9元、7.7元。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1年10月1日起執行。
首次納入「三險一金」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劉京州介紹,以往河南省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即「三險一金」,用人單位需另行支付。自今年10月1日起,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在構成上將與原勞動部頒《最低工資規定》並軌。他並表示:希望各類用人單位借此次政策調整的機會,切實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水平,切實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
此外,針對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企業在實行最低工資標準時易出現的問題,劉京州副廳長特別強調,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