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青年導報網報道,歌手孫楠的妻子潘蔚日前為其生下一女,是否「超生」成為網友們熱議的話題——孫楠已三為人父,此前與買紅妹有兩個孩子,潘蔚與前夫也有一個女兒,如今這個女兒已經是孫楠夫婦的第4個孩子了。近日又有網友爆料稱,孫楠潘蔚為了逃避超生處罰,改了國籍。針對該國籍傳聞,孫楠的圈中好友透露:孫楠並沒有更換國籍,也沒這個必要,超生費他還是交的起的。換籍的是他閨女,潘蔚是9月份在香港生產的,那小女孩兒落地入了香港籍。
孫楠把女兒生在香港,是否就可以逃脫計生罰款呢?孫楠的戶籍所在地是遼寧省,按照遼寧省的計劃生育富人超生罰款的相關規定,孫楠和潘蔚生的這個女兒,如果戶籍落地遼寧,最高罰款應該在100萬以上,因為孫楠和潘蔚的年收入數百萬以上,按收入的比例罰款,這不算高罰。2007年湖南一富人超生,開出130萬元的全省「第一罰單」,2008年浙江也給某企業家開出160萬元的超生「最高罰單」。那麼,現在孫楠把女兒生在香港,戶籍又不要落戶遼寧,所以,孫楠就不要擔心女兒繳納高額的「計生社會撫養費」呢?
記得孫楠和買紅妹離婚時,孫楠的姐姐孫藝哲說,孫楠幾乎是淨身出門,把自己擁有的5套豪宅,全部送給買紅妹,由於兒子判給了買紅妹,孫楠還要每年承擔兒子100萬的撫養費。所以說,孫楠把女兒落戶香港,和逃避罰款無關。香港雖然回歸,一國兩制的模式,讓香港公民比大陸公民在國內和國際享受更多的優厚權利。有香港戶口,可以擁有香港護照,歐美國家對香港護照免簽。香港公民移民第三國非常容易。另外,香港籍寶寶在內地可免試進入最好的小學中學大學。可以低分進入清華北大等國內著名大學,也可以選擇就讀香港大學,還可以直接考美國的大學。
孫楠和妻子的戶籍均在國內,已經有三個孩子的他,這次再把孩子生在香港,是否就可以逃脫「嚴重超生」的重罰呢?這就是計生部門的事情了。雖然孫楠很有錢,也罰得起,但只要是違法了,必須要罰,不罰是對普通人的最大不公平。富人之所以敢超生,就是不怕罰。所以,富人超生不能再一「罰」了之了。富人超生不是一個「經濟問題」,不是罰多少錢就能解決。將超生納入誠信監督、考核監督,或個人誠信檔案,該摘「光環」的摘「光環」,發現一起嚴懲一起。只有這樣,特殊人群的違法超生現象才會有望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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