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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軌道交通運營8分鐘發佈應急信息


http://www.wenweipo.com   [2011-10-29]

【本報記者郭若溪、通訊員許覺輝深圳29日電】《深圳市軌道交通運營應急信息發佈制度(試行)》昨日正式公佈,運營信息(包括高峰客流信息、運營中斷信息和其他有必要讓公眾知悉的運營信息)、預警信息、應急處置信息和事後通報信息四類軌道交通運營應急信息將通過電視、電台、報刊、手機短信以及地鐵車站出入口和站內告示牌、電子顯示屏、站內和列車廣播等渠道在事發8分鐘內及時發佈。

根據應急信息發佈制度,當出現高峰客流、運營中斷持續時間達8分鐘或其它有必要讓公眾知悉的運營信息的任一情形時,事發軌道交通運營企業應在10分鐘內通過地鐵車站出入口和站內告示牌、電子顯示屏、站內和列車廣播等渠道發佈相關信息,對於預計難以在短時間內恢復正常運營秩序的事件則需滾動發佈相關動態信息。深圳市交通運輸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只有在軌道線網需要聯動疏導客流時,深圳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協調中心才會在審核後於10分鐘內組織電視、電台、通信運營商等信息傳播單位對外發佈運營信息。

應急信息分類發佈

按照《深圳市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藍色預警、一般軌道交通突發事件(Ⅳ級)由深圳市軌道交通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傳播單位面向全市對外發佈預警信息、應急處置信息和事後通報信息;黃色預警、較大軌道交通突發事

件(Ⅲ級)由市軌道交通應急領導小組授權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或市軌道交通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外發佈;橙色和紅色預警、重大軌道交通突發事件(Ⅱ級)和特別重大軌道交通突發事件(Ⅰ級)分別由省級和國家級相關應急機構授權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組織對外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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