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亞心網報道,7年時間裡,新疆吉木薩爾縣教育局行政辦原主任吳勇侵犯了35名不同年齡的女性,其中甚至包括幼童。11月2日,記者從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吳勇因強制猥褻婦女罪、強姦罪、搶劫罪、盜竊罪等6項罪名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500元。同時在入獄期間,對其限制減刑。
吳勇今年41歲,從他的個人履歷中可以看出,他從小學到中學一直都品學兼優,並以優異成績考入大學,最後成為教育系統的一名中層領導。當他這些罪行東窗事發時,和他相熟的人都表示「不敢相信」。
從2003年起,吳勇採用持刀威脅等手段前後共侵犯了35名不同年齡的女性,其中幼女就達10人之多。強姦的同時,吳勇還偷竊搶劫。據他自己供述,他搶劫財物300元,盜竊作案6起,價值1130元,私藏了一把小口徑運動步槍及11發子彈。
吳勇第一次作案是在2003年8月初的一天凌晨2時許,他轉悠到吉木薩爾縣文明東路團結北巷,發現一戶人家窗戶沒有關,就從窗戶翻入房間,房間內兩名女孩正在睡覺,吳勇就動手動腳猥褻其中一個女孩,女孩驚醒後大聲呼叫,吳勇嚇得逃離現場。
2003年國慶節放假期間,吳勇在夜間再次進入居民家中。21歲的李某說:「那天晚上,我和我表妹在臥室睡覺。2點多的時候,我覺得有人進來了。當時我睡得迷迷糊糊。我看了一下,那人大概一米七左右,胖胖的,只穿了一件白色內褲,他進來後就在我和表妹中間躺下了,還亂摸我,我嚇得大喊起來,順手打開燈,這時那人就跑出去了。」
吳勇就像著了魔一樣,他常在深夜出現在吉木薩爾縣城和奇台縣一些居民出租平房內,強姦或猥褻多名婦女和女學生。
接二連三接到女性報警,警方高度重視,通過對案件分析認為是一人所為。2010年6月29日晚,奇台縣民警在巡邏時,發現一名中年男子的身影與犯罪嫌疑人體貌特徵相似,民警上前將其攔住,在幾句簡單的盤問後,該男子承認了自己正是多次強姦猥褻婦女的犯罪嫌疑人。在進行了DNA檢查後,最終確認他就是警方一直在尋找的色魔。
警方隨後調查發現,這名色魔竟然是名公職人員,住在吉木薩爾縣二中家屬院。據吳勇交代,他有妻女,與妻子感情也挺好。
吳勇的一個鄰居告訴記者:「他這個人不愛說話,經常獨來獨往,在這裡住了好幾年了。平日裡處事也挺低調的,沒想到是個強姦犯,太嚇人了。」
11月2日,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吳勇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入室強行與婦女及幼女發生性行為,作案30起,其中既遂10起,未遂20起,其行為構成了強姦罪;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強制猥褻婦女,作案5起,其行為構成了強制猥褻婦女罪;另外還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搶劫罪、盜竊罪等罪名,數罪並罰,對其作出如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