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11月9日報道,截至今年10月底,屋宇署共發現36宗涉及業主聘用不合資格人士進行小型工程的違規個案,該署已就有關個案發出清拆令,並考慮檢控涉案人士。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天(11月9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提問時表示,業主委聘非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非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小型工程,屋宇署若接獲有關舉報,便會展開調查並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由2009年1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屋宇署共接獲18,500宗有關私人樓宇渠管欠妥或漏水的投訴。2009年有6,178宗,去年有6,630宗,今年截至9月30日有5,242宗。
她說,若發現樓宇外部的渠管有欠妥或因破損而造成滲水及衞生問題,屋宇署會引用《建築物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向有關業主發出渠管修葺令,着令他們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所須的修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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