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揚子晚報》報道,發生在今年2月底,震驚南京的「母女聯手綁架案」昨天上午在南京中級法院一審宣判:36歲的劉晴教唆女兒在同學中物色綁架對象,並帶著女兒實施綁架殺人行為,被法院判處死刑,女兒小米因為是從犯而且不滿16週歲,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9年。至此,這起牽涉兩個花季少女的慘案基本塵埃落定,可對於兩個家庭來說,陰影和創傷也許永遠無法消弭。
案情回放
為還70多萬高利貸
唆使女兒綁架同學
今年2月25日晚,南京某職業中專兩名在校女學生小米和小葉一齊失蹤,她們的父親分別接到一個勒索電話,得知她們被綁架。第二天,案情出現轉機:小米安然回家,並在母親劉晴的陪同下到派出所「銷案」;小葉仍然下落不明。小米說,她跟小葉都不想參加週末補考,所以一起離家出走。
警方認為此說可疑,進一步偵查發現,小米確實沒被綁架,但小葉被綁架了,還被撕票了,幕後黑手正是小米跟她的母親劉晴!原來,劉晴為了償還賭博欠下的70多萬元高利貸,唆使女兒小米在同學中物色綁架對象。25日放學後,小米以過生日為名將同學小葉騙至飯店。當晚,小葉被劉晴母女綁架至紫金山殺害。之後,劉晴用變聲手機給小葉父母打電話,索要300萬元贖金。為造成兩個女孩一起被綁架的假象,她給前夫(即小米的生父)也打了個電話。
這是什麼樣的一個母親?
女兒出生5個月就離家出走
剛重逢又帶女兒走上這條罪惡路
10月9日上午,劉晴、小米母女齊上被告席接受審判,因小米未滿16週歲,庭審沒有公開。據被害人小葉的父親透露,庭審中,這對母女除了回答法官和檢察官的提問外,基本沒說話,表情也很木然,倒是小米的生父代為表達了懺悔和歉意。
庭審間隙,記者曾在羈押室見到劉晴,她非常抗拒採訪,聲稱自己罪有應得、死有餘辜,但不想在害了女兒之後再連累其他孩子的名聲。
除了小米之外,她還有兩個未成年孩子。知情人說,劉晴在小米出生僅5個月時就離家出走了,之後再婚生子,幾乎從小米的生活中「蒸發」。跟著奶奶、姑姑長大的小米,近一兩年才跟母親有所接觸,沒想到一重逢就被引入歧途。
她有什麼樣的一顆鐵石心?
沒有眼淚沒有道歉的「平靜」
受害女生媽媽脫下鞋向她砸過去
經過一次不公開開庭審理,南京中級法院查明了全部案件事實,並於昨天上午依法公開宣判。被害人小葉的父母在親戚朋友的陪同下早早來到法院。距離案發已經8個多月,他們的情緒依然無法平復,一進法庭,小葉的媽媽就渾身顫抖,淚如泉湧,兩位親戚抱住她安慰勸說,才使她稍稍平靜。當劉晴母女被法警押上法庭時,好不容易平靜下來的旁聽席又是一陣騷動,記者注意到,劉晴母女全程低著頭,沒敢看旁聽席一眼。大概怕矛盾激化,被告人家屬沒有到庭。
宣判持續了十幾分鐘,劉晴母女並排站在法庭中間,兩人情緒都很穩定,全程一聲不吭一動不動。這樣的「平靜」似乎刺激到了受害人家屬。當法官讀到判決部分,書記員要求旁聽人員全部起立時,小葉的媽媽情緒再次失控,吼叫和怒罵已經無法表達憤怒,她索性脫下鞋,用力砸向法庭中央的劉晴母女。後者還是毫無反應。直至法庭恢復秩序,法官宣讀出判決結果——「劉晴犯綁架罪,判處死刑,小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這對母女依然保持平靜。
她讓女兒以後怎樣面對人生?
雖獲輕判,但陰影和創傷難以消弭
校方對知曉案情的其他學生進行心理干預
被害人親屬曾經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索賠各項損失50多萬元。昨天宣判時,法官透露,小米的父親已經跟被害人親屬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害人親屬表示對小米諒解。這是小米得以從輕判決的原因之一。另外,小米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犯罪時已滿十四週歲但不滿十八週歲,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至於劉晴,她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雖然她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屬於可酌情從輕的量刑情節,但她唆使未成年人犯罪,又綁架殺害未成年人,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犯罪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法院認為不宜從輕處罰,因此判處死刑。
判決書稱,兩被告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共同實施綁架並殺害被綁架人,劉晴的行為構成綁架罪,小米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之所以如此定罪,是因為刑法規定,同時實施綁架和殺人兩種行為的,依法以綁架罪一罪處罰。刑法還規定,已滿十四週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只對8項重罪承擔刑事責任,分別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如果既犯這8項重罪中的一罪,又犯其他罪名,只追究重罪。因此,公訴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小米提起公訴,法院也認定小米犯故意殺人罪。
「這個結果還算公道,當媽的該死,害了人家女兒,也害了自己女兒。」庭審結束後,一位受害人家屬說。如果不上訴的話,這起牽涉兩個花季少女的慘案基本算是塵埃落定了,可是對於兩個家庭來說,陰影和創傷也許永遠無法消弭。小葉的父母看上去比上次開庭更為憔悴,特別是小葉的父親,他的抑鬱症仍未痊癒,抱著小葉照片失魂落魄的模樣讓人不忍心看。小米的父親以另一種方式「失去」女兒,肯定也承受著別人難以想像的心痛。
據瞭解,為了化解受害人父母的仇恨,幫助他們步入正常生活,南京中級法院和社區已經做了很多工作。對於涉案學校來說,此案也是一個陰影,案發後,校方也對瞭解此案的學生進行了疏導和心理干預。
今年5月27日,南京浦口一所高校的別墅區內發生兇殺案,一名福建籍男子在眾目睽睽之下亂刀砍死前妻。昨天,這名凶殘的前夫也等來了一審判決結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唐某,40多歲,小學文化,案發前居住在常州,以收舊貨為生。前妻韋某也是常州人,案發時在南京姐姐家做客。據檢方指控,唐某自今年5月上旬跟韋某離婚後,就開始預謀殺人。他先是通過老鄉聯繫槍販購買槍支,購槍未果後才選擇菜刀。準備凶器期間,他不止一次打電話、發消息威脅韋某及其家人,讓韋某全家非常懼怕。
今年5月26日,唐某得知韋某在南京姐姐家做客,便坐火車來到南京,並在火車站附近買了一把菜刀。27日,他坐車來到韋某姐姐的住處,浦口區浦珠南路某高校的別墅區。當晚9點多,在韋某姐姐家門口,唐某持菜刀猛砍韋某數十刀,致其當場死亡。
今年10月10日,南京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唐某對行兇動機含糊其辭,辯解說「當天來南京是為了談復婚,並不想殺人」。但公訴機關舉證證實,唐某早有殺人預謀。死者韋某的家屬也證實,韋某與唐某是協議離婚,雙方並無經濟和感情糾葛。家屬同時透露,唐某有家暴傾向,離婚前就經常無緣無故暴打韋某。律師曾要求對唐某進行精神疾病鑒定,但未被採納。
昨天,南京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對此案進行宣判:法院認為唐某當眾持刀行兇致人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儘管其案發後投案自首,但其手段極其殘忍,罪行極其嚴重,並且之前有犯罪前科,不宜從輕處罰。因此,一審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