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小舟 實習記者 陳靜 鄭州15日點】習某與秦某是一對年輕的夫妻,有一個3歲的女兒。沉浸在幸福中的小習,發現丈夫由網戀繼而發生戀情後,就在網上發帖把「小三」的個人私密信息進行公開。近日,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習某侵害他人名譽權的事實成立。
2008年12月的一天下午,小習用QQ號與在外地出差的丈夫聊天,但很快發現與自己聊天的不是丈夫。對方說:「我只想做回善良的我。他不配我用心去愛,我決定打掉孩子遠離他。」
知道丈夫的網絡戀情後,習某傷心至極,但為了愛情和家庭,她決定原諒丈夫秦某。讓習某吃驚的是,丈夫的網戀女友杜某竟將丈夫的照片在QQ空間予以公開。杜某不斷在網上給習某留下「出軌是有癮的,他仍舊會背叛你」、「你是個愚蠢的女人,他一再說謊」等內容的留言。
2010年10月15日,習某在百度貼吧發帖,以《「最牛」子女杜某如何做小三的》為題,稱「杜某現如今在鄭州某賓館酒店做服務員,據她自己介紹,給一個男人做了5年的情婦,懷過孕,做過人流,想知道具體詳情,請進入她本人的QQ空間。」貼中將稱杜某為「小三」,並將其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繫方式以及家人姓名等個人私密信息在網上予以披露。2011年6月25日,杜某將習某訴至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習某未經杜某同意,在網上將杜某姓名、工作單位等隱私材料予以公佈,並稱杜某「做小三」,致使杜某名譽受到損害,其行為構成對杜某名譽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