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港府新聞網消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說,選舉管理委員會短期內會發出最新的行政長官選舉指引,任何有意參選的人士必須依法進行其競選活動。
譚志源今日(11月17日)在北京會見傳媒時表示,任何有意參選的人士必須小心謹慎、依法辦事。根據現行規定,任何候選人如參選,須在明年3月25日選舉完成後的一個限期內,提交其選舉開支報告予選管會,並在其報告內列明與選舉或促進他當選有關的開支。選舉規例亦清楚訂明,這些開支未必一定要在正式宣佈參選當日起計算。
他說,根據規例如要促進一個人當選,是有機會在之前、當中,甚至在選舉後都有可能計算。當局需要根據客觀事實環境和個別情況作決定,不可以一概而論。任何參與選舉的人士都必須從嚴,寧可在呈報方面盡量鉅細無遺,以避免一些沒有必要的法律後果。
他指出,除了選舉管理委員會接獲相關的開支報告外,有需要的話,還有其他監管機構,包括廉政公署甚至是法庭,都會有審核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