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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屬在事發墳地痛哭 【文匯網訊】據中國網絡電視台消息,老太太死後70多天被民政部門從墳中挖了出來,送到殯儀館準備火化,比他們通知上規定的截止日期還提前了兩天。這件事情就發生在哈爾濱市阿城區楊樹鄉富勤村,當地民政部門對此回復稱:「現在氣溫下降,我們怕凍上,所以提前了兩天。」
17日,記者見到了老人的三女兒那玉蘭。她說,母親一直和守寡多年的大女兒那玉琴一起住,8月27日那天,76歲的母親過世了。「我父母都是這個村的老戶,父親2006年過世,葬在村那邊的墳地裡。母親生前希望死後和父親合葬,我們遵從了她的遺願。」8月30日安葬完老人後,那玉蘭就回了玉泉鎮的家中。
「11月初,我接到大姐的電話,說是阿城區民政局11月3日下了個處罰通知單,讓自行起屍火化,還得交5000元罰款,截止日期是11月18日。」那玉蘭說,她家兄妹6個,有的在青島,有的在佳木斯,接到通知後趕緊處理家中事務往這兒趕,想在截止日期前自己處理,可是人還沒到,就接到大姐的電話說,墳被挖了。
在那玉蘭的引路下,記者來到了她母親的墳前。這是一片墳地,位於離村裡不遠的樹林中的坡地上。「你看,那就是我母親的棺材蓋……」還沒走到母親的墳前,那玉蘭「撲通」跪倒,失聲痛哭,「我母親剛埋兩月,就被人從墳裡給摳出來了……」
這片坡地上大約有上百處墳,都是土葬,還有好幾處新墳,只有那玉蘭母親的墳被挖開,暗紅色的棺材蓋被搬開,壓在旁邊一處墳頭上,棺材內空空如也。旁邊,那玉蘭父親的棺材也露出了一部分。
「罰款單寫著到18日,怎麼16日就給挖了呢,挖前也沒通知我們,偷偷就把屍體挖走了。」老人的大女兒那玉琴說。據當日陪著那玉琴上山的鄰居說,60多歲的那玉琴看到母親墳被挖開,當時心臟病就犯了,癱在地上好長時間才被攙扶回家。
記者在那玉琴提供的《違反哈爾濱市殯葬管理條例行為處罰決定書》上看到,民政部門要求那玉琴11月10日前自行起墳火化,若對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執法部門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或不起訴又不執行處罰決定的,執法部門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落款日期是11月3日。
當日,記者在阿城區民政局見到了殯葬管理事務所的王占海副所長。對於為什麼沒等到18日之後再挖墳,王占海這樣對記者解釋:「天馬上就冷了,怕凍上,所以就提前兩天挖走運到殯儀館,等家屬來火化,要不就得等到明年5月再挖了。」
兩天時間就能凍上嗎?如果這兩天內老太太的家人或申訴,或自己起墳火化呢,王占海沒有回答。對於其他土葬的墳為什麼不採取同樣措施,王占海說:「民不舉,官不究,誰讓她家被舉報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