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青年報報道,為了維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兼顧社會分配公平,徵求意見稿還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問題進行了規定,明確提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工資構成,須執行國家的統一政策。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須公開招聘同時要求———
昨日,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為「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這是我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內容。
公開招聘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
對於目前社會普遍關注的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度、實行崗位管理的相關情況,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應當公開招聘,公開招聘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公開招聘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內部崗位應競聘上崗
在事業單位內部,應當通過競聘上崗產生崗位人選,競聘上崗採取個人自薦、民主推薦、組織推薦等方式,根據崗位的不同特點,運用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等方法。對於公開招考和競聘上崗的方式方法徵求意見稿都進行了細緻的規定。
徵求意見稿規定,事業單位根據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以服務對像滿意度為基礎,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時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工資制度須執行國家統一政策
為了維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兼顧社會分配公平,徵求意見稿還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問題進行了規定,明確提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工資構成,須執行國家的統一政策。同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此外,國家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險制度。
專家解讀:從制度層面杜絕進人靠人情面子
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教授表示,之前國家在立法層面沒有對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制度進行規定。徵求意見稿首次寫入這一規定,「把牢」事業單位的進人關,最大程度杜絕事業單位進人「遞條子」、「靠人情面子」等情形。
此外,事業單位內部競聘上崗也是徵求意見稿中的一大亮點,通過競聘上崗,從事業單位內部選拔人才,實現了人員「能上能下」。
關於績效考核,汪玉凱表示,有些事業單位崗位的績效考核指標很難量化,無法量化就無法判斷考核指標是否科學,而社會普遍關注的「事業單位人員實行績效工資制度」,也與績效考核指標的科學化息息相關。因此,必須解決好「以德、能、勤、績、廉為指標的績效考核究竟能不能夠貫徹落實到位」、「績效考核如何與績效工資相銜接」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