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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新《旅遊條例》出台


http://www.wenweipo.com   [2011-11-30]

【本報劉秀鸞記者張涵坤30日電】11月23日,《貴州省旅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貴州省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的頒布實施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意見》的具體體現,標誌著貴州省依法興旅、依法治旅邁上一個新台階。《條例》既是一部促進旅遊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也是一部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旅遊資源、維護旅遊市場秩序的法律,和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條例》加大了對旅遊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強調發展旅遊業應當突出「多彩貴州」特色,實行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堅持與多元文化保護傳承、生態環境保護、城鎮化進程相結合,實現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的統一。

《條例》還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旅遊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優化旅遊環境,建立和完善解決旅遊重大問題的協調機制;強調各產業的融合發展,強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主動作為。

1999年9月25日,貴州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貴州省旅遊管理條例》,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是貴州省第一部地方性旅遊法規,在依法促進貴州旅遊產業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旅遊業的迅速發展,管理體制的不斷完善和創新,出現一些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解決。 2009年,貴州省旅遊局聯合省政府法制辦、貴州大學,並邀請貴州省人大財經委、貴州省人大法工委相關專家參與,在充分進行調研的基礎上起草《貴州省旅遊條例(草案)》,次年報送省法制辦進行審議,於2010年11月28日通過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一次審議。之後,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草案)》和貴州省委、省政府領導的有關指示精神,貴州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對《貴州省旅遊條例(草案)》進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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