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若溪深圳17日電】因錯誤理解公告,深圳公務員資格審核中,數名考生被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初審。深人社局昨日回應稱,極個別考生因遲到而失去參加資格初審資格,是由於他們不認真閱讀資格初審公告、對公告的要求不重視等個人原因造成的,其後果應由個人來承擔。
事由:考生遲到 被視為「自動放棄」
15日是深圳下半年公務員招考資格審核的日子,廣東工業大學自動化學院的劉思雖然在筆試成績考了第一名,但卻因遲到半小時而被視為「放棄」資格審核。與劉思一樣遲到數名考生認為是深圳考試院的招考公告有歧義而誤導了他們。
根據深圳考試院的招考公告,「報考綜合管理類職位的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12月15日8:30-12:00。此類職位的A類和B類考生須於當天上午8:30前到達指定場地並簽到,審查開始後到達現場候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們認為 「審查開始後到達現場候審者,視為自動放棄」依然容易產生歧義,考生們理解成12時之後到達是自動放棄。
深人社局:不認真閱讀公告 後果應由個人來承擔
深人社局表示,統一審查開始時間是為維護了資格審查現場的良好秩序,也是對考生時間觀念的一次考察。同時,確保按準時到達現場候審的B類考生的公平遞補機會。「對於極個別考生因遲到而失去參加資格初審資格,我們認為是由於他們不認真閱讀資格初審公告、對公告的要求不重視等個人原因造成的,其後果應由個人來承擔。」深人社局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