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說,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政府會盡力維護和保障。公眾若提出一些訴求和爭取合法權益時,若所作的活動或手法是合理的,不應受到新的刑事法所影響。
黃靜文今天(12月20日)回應傳媒有關立法禁止纏擾行為的建議時說,過去一段時間在立法會或在社會上均有很多訴求,希望政府就法律改革委員會有關纏擾行為的報告書盡快作出回應,現時是適當時間作出跟進。
她指出,當局希望可以多聽市民大眾、各界人士提供的意見,看看將來法例制訂時應加入什麼條文以回應傳媒的關注。
黃靜文說,有傳媒擔心合理行為的免責辯護未必能全面照顧其需要,法改會就此曾詳細研究,認為新聞採訪活動已包含在合理行為的免責辯護內,若他們所做的事在某個情況或該行業來說是正當、一般和合理的做法時,會是個合理的免責辯護。
當局參考過很多普通法國家的相關法例,包括英國、澳洲、新西蘭和愛爾蘭,都沒有為傳媒或新聞採訪活動提供另外或特定的免責辯護條款,均是在法例下提供一般性、寬闊的免責辯護,以照顧不同行業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