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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獲「全國文明城市」稱號


http://www.wenweipo.com   [2011-12-23]

【本報記者記者劉靖宇長春22日電】據當地媒體報道 近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開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表彰大會,隆重表彰第三批全國文明城市(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長春榮獲「全國文明城市」稱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長春出席表彰大會並作重要講話。

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劉延東宣讀了表彰決定。27個全國文明城市(區)、899個全國文明村鎮、1794個全國文明單位受到表彰。其中,9個省會或副省級城市獲得「全國文明城市」稱號,長春位列第4位,實現了東三省省會城市入選「全國文明城市」零的突破。

吉林省委常委、市委書記高廣濱參加表彰大會,並代表長春市接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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