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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間副總翻供:未介紹賣淫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12-2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近日,「天上人間」歌舞廳營業部副總經理女子孫立霞,因介紹賣淫罪被朝陽法院一審判刑4年。

賣淫女牽出女高管

孫立霞現年24歲,大學文化。

辦案人員介紹,孫立霞被控制有些「意外」。去年夏天,豐台警方在一次掃黃專項行動中,控制了一名賣淫女。該女子交代,她以前曾在「天上人間」歌廳上班,並在經理孫立霞的介紹下賣淫。2010年8月6日,孫立霞被警方控制。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11月一天凌晨,孫立霞以3000元的價格,介紹22歲的王某與北京人陳某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從中獲利1000元。去年3月至4月間,孫立霞在擔任「天上人間」歌舞廳營業部副總經理期間,以每次3000元以上的價格,多次介紹單某、錢某與多名男子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孫立霞從中獲利5500元。

被告人稱指控缺乏證據

孫立霞曾向警方供述,她在「天上人間」任營業部副總經理,化名孫閱庭,其職責是為客人預訂包房、介紹陪侍小姐與客人喝酒、唱歌。期間,有客人讓其介紹小姐做女朋友,其實是安排小姐賣淫,她便打電話約小姐,小姐們也明白「交男朋友」就是賣淫。小姐賣淫的價格一般是3000元或5000元。她們交易後,會給她800元到2500元的「介紹費」。

該案庭審時,孫立霞翻供,否認檢方指控。

孫立霞辯稱,她並未介紹賣淫,只是介紹雙方交男女朋友。

她的律師認為,檢方的指控缺乏具體的交易時間、地點,系「抽像性」指控,且沒有嫖娼男子的證言佐證。該律師以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做出無罪辯護。

近日,朝陽法院宣判認為,多名證人證實孫立霞明知所謂的介紹男女朋友即是賣淫,孫立霞也曾供述每次介紹後收取金錢,現有證據足以證明孫立霞構成介紹賣淫罪,對她判刑4年,罰金8000元。

背景

「天上人間」查出百餘小姐

1997年5月,北京一公司取得「PASSION」與「天上人間」註冊商標。此後,該商標多次轉讓。多年來,「天上人間」夜總會以「社會背景大」、娛樂消費高、陪侍美女多等紅極一時,被坊間戲稱為「北京最牛夜總會」。

去年4月11日,北京警方開展了打擊賣淫嫖娼專項行動。當年5月11日晚,警方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天上人間」,當場查出陪侍小姐百餘人。隨後,「天上人間」被勒令停業整頓6個月。

      責任編輯:陳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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