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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國稅局爆炸主犯被執行死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12-2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紅網報道,今天上午,長沙市依法舉行嚴重刑事犯罪宣判執行大會,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製造長沙市國稅局東屯渡分局爆炸慘案的劉贅衡等一批爆炸、故意殺人、搶劫的犯罪分子宣佈執行死刑。

此次被宣佈執行死刑的均是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如爆炸犯劉贅衡因經營玻璃五金配件業務不善,認為是彭某某迫害所致,即自2006年起不斷騷擾、威脅彭某某及其子彭某並勒索巨額錢財。勒索未果後,劉贅衡於2009年9月下旬即決意炸死彭某及所在長沙市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分局的工作人員,並購買炸藥、雷管、自製搖控爆炸裝置,多次竄至東屯渡分局,伺機作案。2010年7月30日下午,劉犯再次竄至東屯渡分局,將爆炸裝置放在該局會議室門外,而後引爆炸藥,將彭某等4人炸死,並致5人重傷,12人輕傷,103萬餘元財產損失。

另外,故意殺人犯瞿學林、鄒飛躍、成旺、陳程、曹小勝、周傑、申曉彬,故意殺人、搶劫犯李想,爆炸犯黃友色,搶劫犯雷冠蘭、劉漢泉、嚴磊、劉佳、謝麓明等均在此次伏法之列。

長沙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虢正貴在宣判執行大會上指出,全市政法機關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刑事犯罪、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必須堅持重拳出擊,決不讓犯罪分子坐大成勢,危害社會,危害群眾。對一些重點治安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必須堅持重典治亂,實現治安秩序的根本性好轉。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認真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把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齊上,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

會議正告一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立功贖罪,爭取寬大處理,才是唯一正確的出路,如果心存僥倖、執迷不悟、繼續作案、危害社會,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同時號召廣大人民群眾提高警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積極提供犯罪線索,勇於同犯罪分子作鬥爭,形成打擊違法犯罪的天羅地網,共同維護好長沙安定和諧的大好局面。

      責任編輯:Z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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