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孔榮娣 石家莊9日電】河北省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德利日前在該省「兩會」上作《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透露,2011年該省檢察機關把查辦和預防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工作納入懲防體系建設的總體格局,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嫌疑人2624人,其中大案751件、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72人,司法工作人員135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5億元人民幣。
張德利說,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依法查辦了工信部原總工程師蘇金生受賄案,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局長林奮強、副局長馬俊飛受賄案。查辦了河北港口集團原董事長黃建華受賄案、中國外運河北公司原總經理李清會受賄案等。
他並表示,2012年將進一步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在建立重大複雜案件專案調查機制、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干預查辦案件情況溝通和處理機制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