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程相逢見習記者陳靜張菁菁洛陽17日電】記者從2012年洛陽市兩會上獲悉,有洛陽市人大委員提出要將養老機構納入小區配套建設,以規範目前「魚龍混雜」的養老服務市場。
據瞭解,洛陽作為老齡化城市,有關部門作了有益嘗試並取得一定的成果,養老服務市場問題仍然凸顯。其中,較多養老機構屬於民營經營,私人出資興辦,事前沒有經過整個城市養老服務機構整體佈局規劃,導致養老機構分佈不合理;還有部分養老院租借在城中村經營,隨著城中村改造需要另遷新址;甚至還有一些未經審批的「黑養老機構」長期存在違規經營等。
針對此問題,洛陽市人大代表於娟建議,應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養老機構的規劃,其中,養老機構的佈局規劃應像幼兒園、學校建設一樣,納入小區建設配套規劃,在一定人口分佈的區域內,都配套建有一定規模的養老機構;出於對老年人利益保護的角度,「黑養老院」必須納入管理,督促其辦理合法手續,否則老年人在養老服務過程中出現問題,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