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台灣「陸委會」21日表示,未來當局仍將持續加強宣導及招商工作,並參照實施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的經驗,檢討及改善相關政策及執行機制,讓更多陸資來台從事投資,以促進兩岸雙向投資的平衡發展。
「陸委會」當天發出新聞稿說,據統計,台灣方面自2009年6月30日發佈「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正式開放陸資來台進行投資起,截至2011年12月底止,已有204家大陸公司經過核准來台設立分公司或投資國內公司,審核通過投資金額約55.3億新台幣。
新聞稿說,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政策,系自兩岸兩會(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在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領導人會談時就陸資來台投資達成共識。而當局發佈上述兩項辦法,訂定大陸地區投資人及認定標準、投資及設立據點方式、轉投資、審查及管理、申報、查核等規範,並公佈開放項目清單,從此活絡兩岸雙向投資活動。
據悉,2009年6月起,台灣經濟主管部門分兩階段累計開放247項供陸資投資,包括製造業89項,服務業138項,公共建設20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