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社報道,日本長崎地方檢察廳1月31日判處中國船長鍾進音因違反「外國人漁業規製法」而入獄6個月,緩期3年,罰款100萬日元。
去年12月19日,中國船長鍾進音及10名船員在日本長崎縣五島列島附近的日本領海內捕撈珊瑚。12月20日長崎海上保安廳以非法捕撈珊瑚,違反「外國人漁業規製法」之名將其逮捕。
日方稱,經調查,在鍾進音船上發現了稀有珊瑚和捕撈漁具。今年1月31日,長崎地方檢察廳宣佈,鍾進音違反「外國人漁業規製法」成立,判處鍾進音入獄6個月,緩期3年,罰款100萬日元。
中新社記者採訪瞭解到,鍾進音承認違法行為,並已交納罰金,並於31日被移交位於福岡市的福岡出入國管理局,有可能於近期被遣返回國。去年12月29日,除鍾進音以外的10名船員已駕船返回中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