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香港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香港民政署搜查「月子公寓」無牌經營旅館可判監禁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2-0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消息,香港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日前在全港多個大廈展開大規模針對性巡查和執法行動,全力搜查專門接待內地「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月子公寓」,打擊無牌經營旅館的活動。

民政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在這次行動中,巡查了香港東區、油尖旺區、深水區及荃灣區共43個處所,已掌握初步證據懷疑其中3個處所涉嫌為內地來港產子的孕婦提供短期住宿,其中發現兩名人士涉嫌違反居留條件。該兩宗個案已即時轉交警方跟進。

牌照處總主任余德祥稱,這次行動十分成功,現正全力處理搜獲的證據,待有足夠證據證明相關處所涉及無牌經營旅館,便會立刻採取檢控行動。其餘個案,牌照處會繼續跟進。

他強調,無論這些所謂「月子公寓」位處住宅樓宇或商業大廈,牌照處絕不手軟,包括積極在辦公時間和非辦公時間如晚上採取「放蛇」行動,以及採取針對性的突擊巡查。牌照處會聯同其他部門,在旅客和內地孕婦住宿的熱點,展開大規模跨部門聯合突擊行動。

他說,牌照處已增聘了具有警隊工作經驗的人員協助執法工作。此外,為配合增加大型執法行動及針對性突擊巡查目標大廈行動的次數,牌照處會陸續增聘人手,加強打擊力度。

出租住宅單位供內地產婦作「待產公寓」,被稱之為「月子公寓」。無牌經營的「月子公寓」因近期愈來愈多「雙非」孕婦來港待產應運而生。據香港有關法律,無牌經營旅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最高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港元。

      責任編輯:葉蓁
香港民政署打擊「月子公寓」      [2012-02-02]
香港探索「錢跟人走」安老模式      [2012-02-04]
港銀行公會擬提高個人兌換人民幣額度      [2012-02-03]
港將推優惠措施助中小企渡難關      [2012-02-03]
港昂坪纜車停駛2個月更換軸承      [2012-02-03]
港生燒蝗蟲廣告反對歧視內地人      [2012-02-03]
港媒暗諷內地人「蝗蟲」引反感      [2012-02-03]
立會議員月薪擬增1倍至14萬元      [2012-02-03]
利陸雁群退任電視廣播非執行董事      [2012-02-03]
周一嶽談產科服務及撒瑪利亞基金      [2012-02-03]